上海知名诈骗辩护律师

-李学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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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民事诉讼立案规定是怎么样的

添加时间:2021年1月7日 来源: 上海知名诈骗辩护律师   http://www.shzmzpbhls.cn/

 李学峰,上海刑事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二、渎职犯罪案件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一次性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0.67公顷以上,或者其他耕地2公顷以上,或者其他土地3.33公顷以上的;


2.十二个月内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累计达到上述标准的;


3.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数量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接近上述标准且导致被非法批准征用、占用的土地或者植被遭到严重破坏,或者造成有关单位、个人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4.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引起纠纷,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公顷以上,并且价格低于规定的最低价格的60%的;


2.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数量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值20万元以上或者植被遭到严重破坏的;


3.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引起纠纷,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民事诉讼立案规定是怎么样的



  1、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1、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利、人身权利和其他权益遭到他人的侵害或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争议。


  2、明确的被告;指的是原告起诉的相对方应该是明白、确切、具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果没有被告或被告不明确,就不能起诉和送达。当然被告下落不明不属于没有明确的被告。


  3、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法院解决的请求内容其内涵外延应当明确、具体,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什么、支持什么、反对什么应当清楚、明白、具体,不能模棱两可、含混不清。即必须向法院说明案件事实和证据事实及其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指的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提起的诉讼,应当属于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范围。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是指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地域、级别、专属管辖的规定,应属该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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