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知名诈骗辩护律师

-李学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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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立案标准 贩冰毒量刑标准2020

添加时间:2021年1月13日 来源: 上海知名诈骗辩护律师   http://www.shzmzpbhls.cn/

  李学峰,上海刑事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李学峰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立案标准

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毁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的制裁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同毒品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正常活动。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社会危害性就在于不仅妨碍了司法机关对毒品犯罪分子的及时惩办,而且这种行为帮助毒品犯罪分子逍遥法外,逃避法律的制裁、继续作恶,危害社会,因此,对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犯罪予以惩处是十分必要的。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犯罪分子给予保护,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这些犯罪分子既包括尚未被抓获而潜逃在外的犯罪分子,也包括已被抓获的已决犯和未决犯,所谓“包庇”是指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罪行,或者帮助其毁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实践中,如果明知其人是公安机关正在追捕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案犯,而仍向其提供资助或者交通工具,帮助该案犯潜逃的,或者帮助毒品犯罪分子毁灭罪迹,隐匿、转移、销毁罪证等,也都是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行为。尽管包庇毒品犯罪分子手段多种多样,但目的只有一个,是帮助毒品犯罪分子逃避法律的制裁。另外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行为,只能发生在被包庇者实施犯罪之后,并且事先没有通谋,如果事前通谋,事后又包庇的,则属于帮助犯,以共同犯罪论处。事中通谋也属于事先通谋,也应以共同犯罪论处。


窝藏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分子的,也应当按照本罪处罚。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年龄具有刑事能力,实施了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应从重处罚。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犯罪。行为人的动机多种多样,有的是出于亲友之情,有的是出于哥们义气,有的是出于贪图钱财等,无论出于何种动机,只要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而予以包庇的,均构成本罪。


对本罪故意中“明知”的理解


对于本罪故意中“明知”的准确理解关键是把握行为人实施本罪行为时对于本罪对象的认识情况的不同情形来确立是否构成本罪。结合司法实践,大致可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具体分析:


明知的时间通常是在行为人在实施行为一开始时形成,但也不能排除行为人刚开始并不知道,而是在行为过程中得以认识的情形。比如行为人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提供住所一段时间后得知对方的身份,但仍然继续任其留住,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在客观上继续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提供住所,在主观方面,在行为人实施行为的持续过程中,又具有了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有意让其藏匿的主观意图,完全符合了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犯罪构成。当然,如果行为人在提供住宿等便利行为结束以后,方发觉或获悉对方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则不应构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明知内容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行为人必需认识到其所包庇的人是实施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行为的犯罪分子。尽管这里的明知是行为人主观上的认识因素,但是却包含着客观的内容,这个客观的内容就是前案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事实的存在,即行为人主观上能够认识到前案的行为人已经客观上实施了应当追究刑事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行为,这是行为实施包庇行为的基础,也是包庇行为具有可罚性的依据。


明知程度包括确切的明知和不确切的明知两种情形。对于明知程度的界定不同将直接影响到定罪。如行为人明知他人从事毒品犯罪,但并不知道究竟是在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是非法运输、携带制毒物品进出境,或者是非法持有毒品,而进行包庇时则如何定罪我国学界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应按照行为人所包庇的毒品犯罪分子实际从事的毒品犯罪来确定,如实际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以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论处,如包庇非法持有毒品等毒品犯罪分子的,则以窝藏、包庇罪论处。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对这种情形应以包庇罪定罪。笔者认为,“明知”应包括确切的明知和不确切的明知两种情形。所谓确切的明知是指对明知的内容有明确的、非常清楚的认识,所谓不确切的明知是指对明知的内容有不确定的、盖然性的认识,也就是对于明知的内容不要求确切地、确实地知道。因此,在实践中,如果行为人只知道所包庇的人是犯罪分子但并不知道是犯何种罪的人,就只能以窝藏、包庇罪定罪论处;同样如果行为人只知道所包庇的人是毒品犯罪的人,但并不知道是犯哪种毒品犯罪的人,即使事实上包庇了确实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也只能以窝藏、包庇罪论处。就上述情形而言,很明显已表明了行为人对他人所从事毒品犯罪是有确切地认识的,只是对其所从事的犯罪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非法运输、携带制毒物品进出境,抑或是非法持有毒品的认识还不够确定,还不能具体地肯定是哪一种犯罪,但是决非对其没有认识到。因而,对于上述情形,根据第一种观点进行定罪是比较科学的。


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的律师进行咨询。




贩冰毒量刑标准2020

贩毒罪量刑最新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第一百九十一条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提供资金账户的;


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的;


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十六条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第三百四十八条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九条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两款罪,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第三百五十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在境内非法买卖上述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提供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第三百五十三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五条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


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五十六条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五十七条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


二、量刑标准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二百克以上不满四百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以上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具有法定从轻情节或者有本指南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一般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三万元以上或五万元以上。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不满二百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三万元以上。


具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的,可以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以上。


3、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二十五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二十五克以上不满四十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十年以上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5、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四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十三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6、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三点五克以上不满七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一年六个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7、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一克以上不满三点五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一般判处六个月以上一年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


8、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不满一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一般判处拘役或者管制。


9、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不满零点一克或者其他微量毒品的,一般判处拘役或者管制从轻处罚。


10、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情节严重的标准,适用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一般判处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八点五克以上不满十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


贩卖毒品超过六人或六人次以上的;


有法定从重情节或有两个以上酌定从重情节的;


具有司法解释规定的两种以上情节严重情形的;


其他需要酌情从重处罚的。


对于你提出的“贩冰毒量刑标准”问题,已经整理出来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二百克以上不满四百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以上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有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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