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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学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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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法院开庭判缓刑有条件吗?刑事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添加时间:2020年12月30日 来源: 上海知名诈骗辩护律师   http://www.shzmzpbhls.cn/

 李学峰,上海刑事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取保候审法院开庭判缓刑有条件吗?

一、取保候审法院开庭判缓刑有条件吗


缓刑是有条件的对原判刑期不执行,因此,缓刑应符合下列条件: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实行缓刑的罪犯不致再危害社会。 缓刑实用的上述二个条件缺一不可,必须同时具备才能适用缓刑。一般来说取保候审的很大可能会判缓刑,但是具体还需要根据案件进行分析。


缓刑是有条件的对原判刑期不执行,因此,缓刑应符合下列条件:


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


除累犯以外,是因为累犯是因犯罪被处以刑罚以后再法定的时间以内的再次犯罪,其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都较大,而其他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则是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个人的人身危险性也不大,实行缓刑对社会稳定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实行缓刑的罪犯不致再危害社会。罪犯是否再危害社会,除刑法自身的威慑教育作用外,更主要的是要取决于犯罪分子自身对所犯罪行的认罪、悔罪表现和犯罪情节而定,如果犯罪分子对自身的犯罪没有认识、没有悔罪表现,肯定会再次危害社会,如果犯罪分子犯罪情节严重、手段恶劣,即使被判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 下,也不能实用缓刑,因为他们有可能再次危害社会。


缓刑实用的上述二个条件缺一不可,必须同时具备才能适用缓刑。一般来说取保候审的很大可能会判缓刑,但是具体还需要根据案件进行分析。


二、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综上所述,嫌疑人在被公安机关拘留或者批捕以后,如果符合了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那么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而且还需要相关的保证人和保证金才能成功办理取保候审,而且取保候审和判决结果是没有直接关系的,是否成功几率没有影响。






刑事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大家都知道在我国,取保候审是指公检法三部门要求某些犯罪嫌疑人或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可以交纳保证金,保证可以随传随到强制的措施,由公安部门执行。同时要注意的是,检察院会将有关的法律的文书材料及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保证人的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的居住地的同级公安部门。


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保证金担保形式,因此检察院要在及时的检查缴纳的保证金已送到公安部门要求的银行账户后,就可将有关的法律的文书材料以及案由还有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的材料,银行所出具的收款凭证,一并全部交给犯罪嫌疑人的居住地同级的公安部门。


而在公安部门收到有关法律的文书材料及材料后,应当及时交给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县级公安部门执行。也就是说,执行的县级公安部门应在一天之内核实被取保候审人还有保证人身份及相关的材料,到居住地的派出所去执行。


除了以上的规定,以下还有几点需要大家特别注意的:


一是要重视取保候审的权利。可能大家有所不知,一直以来,法律理论研究者对我国取保候审的理论理解,只是着重的认为取保候审所有的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性,放轻了这项制度对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为在达成特定的条件下,取保候审是对被羁押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的权利。


二是要明白清楚取保候审的程序。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取保候审这项制度是交由当地的公安部门执行的。其实只要大家细心观察,我国在这方面的详细执行方案并没有十分明确的规定,所以到时候有需要可以向当地公安部门询问。


三是要注意续保的问题。最高法在解释有关法律的第七十五条时指出,我国的检察院和公安部门要对已对犯罪嫌疑人已经取保候审并监视居住,犯罪案件已经起诉到法院后,而法院对符合国家关于监视居住以及取保候审的条件的,请您记住,法院因此就要对办理人重新办理相关的手续,届时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期限将重新计算。


其次要明确宣布取保候审的部门。大家要清楚,在由谁来宣布取保候审这个问题上,目前主要有两种观点,有认为是决定取保候审的部门,也有认为应是执行取保候审的部门宣布,在具体实践中一定要分清。


最后则是保证金的交纳问题。大家要明白,我国法律规定在设立保证金担保,是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是着重发挥出经济手段在社会的活动中产生的重要作用,目的在于配合经济利益的驱动,来促使犯罪嫌疑人和案件被告人要自觉的履行好法定义务,来保证案件的侦查和起诉以及最终的审判工作能够顺利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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