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知名诈骗辩护律师

-李学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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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物品罪量刑标准 走私制毒物品罪量刑标准怎么确定

添加时间:2020年12月29日 来源: 上海知名诈骗辩护律师   http://www.shzmzpbhls.cn/

 李学峰,上海刑事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最新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物品罪量刑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是指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行为。大家都知道,走私的行为是十分恶劣的,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最新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物品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为你解答。



  明知是走私,无论其主观上是否明知该类货物、物品是被国家所禁止进出口,均可认定其具备本罪的主观故意要件。那么,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物品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为你解答如下:




  一、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物品罪的量刑标准:


  《刑法修正案》第一条:


  将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修改为:;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有关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第五款走私非淫秽的影片、影碟、录像带、录音带、音碟、图片、书刊、电子出版物等物品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六条 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的;应缴税额;,是指进出口货物、物品应当缴纳的进出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税额。


  走私货物、物品所偷逃的应缴税额,应当以走私行为案发时所适用的税则、税率、汇率和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计算,并以海关出具的证明为准。


  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是指对多次走私未经行政处罚处理的。


  第七条 刑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保税货物;,是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应予复运出境的货物。保税货物包括通过加工贸易、补偿贸易等方式进口的货物,以及在保税仓库、保税工厂、保税区或者免税商店内等储存、加工、寄售的货物。


  第八条 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的;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是指明知是走私行为人而向其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应缴税额为五万元以上的。


  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应当按照走私物品的种类,分别适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国家非禁止进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或者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应当适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内海;,包括内河的入海口水域。


  第十条第二款 单位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以及走私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偷逃应缴税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七十五万元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偷逃应缴税额在七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偷逃应缴税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以上是为你整理的有关最新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物品罪量刑标准的内容,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综上,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大家应该明白了走私罪的严重性,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有关问题,可以随时向网站咨询。







走私制毒物品罪量刑标准怎么确定

  走私制毒物品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行为。那么一般来说,走私制毒物品罪量刑标准怎么确定呢为您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以供大家参考。



  在实践中,走私制毒物品罪量刑标准怎么确定呢下面跟着一起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走私制毒物品罪量刑标准怎么确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依《刑法》第350条前两款的规定处罚。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走私制毒物品罪并非行为犯,而是需要达到一定数量标准才能定罪处罚:


  A.麻黄碱、伪麻黄碱及其盐类和单方制剂5千克以上不满50千克;


  B.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100千克以上不满1000千克;


  C.醋酸酐、三氯甲烷200千克以上不满2000千克;


  D.乙醚400千克以上不满3000千克;


  E.上述原料或者配剂以外其他相当数量的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


  ②少于上述数量标准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




  《刑法》


  第三百五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在境内非法买卖上述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提供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二、走私制毒物品罪的刑法条文


  第三百五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醋酸研、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在境内非法买卖上述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大的,处三年以L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提供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五十六条 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 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走私制毒物品罪量刑标准怎么确定的相关内容。总的来说,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需了解更多,欢迎来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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