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知名诈骗辩护律师

-李学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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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 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有哪些

添加时间:2021年5月18日 来源: 上海知名诈骗辩护律师   http://www.shzmzpbhls.cn/

  李学峰,上海刑事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李学峰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



  第二百三十六 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有哪些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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